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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案例展示

    水果进口注意事项

    来源: 深圳汇通进口供应链  日期:2020-03-10 14:02:51  点击:2186  属于:案例展示
    水果进口注意事项 1、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、果园和包装厂。 2、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、产地、包装厂名称或代码。 3、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,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,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。 4、水果应不带土壤、枝、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、虫、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。
    水果进口注意事项
    1、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、果园和包装厂。
    2、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、产地、包装厂名称或代码。
    3、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,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,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。
    4、水果应不带土壤、枝、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、虫、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。
    5、水果中的农药残留、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。
    6、办理输出国/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。注意:用集装箱装运的,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;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
    ;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,应声明。
    7、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,按双边议定书执行。
     
    上一案例:报关进口化妆品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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